开团、秒跟、互换物料——
自制“民间周边”,粉丝“为爱发电”面临侵权风险
对于北京女孩陈白来说,今年的跨年“仪式感”,来自一场与“同担”(指喜爱同一偶像的粉丝——记者注)共同完成的特别演唱会。
2025年12月31日晚,北京五棵松附近一家影院的放映厅内,500多个座位无一虚席。大银幕上播放着五月天的歌曲视频,陈白和全场观众一起挥动荧光棒,跟随旋律齐声合唱。“这是几位粉丝自己组织的包场活动,歌单和视频都是自制的。每人80元,座位还得靠抢。”
在这场跨年狂欢中,陈白不仅收获了快乐,还和同担们互换了提前准备好的物料。
无论是自制“演唱会”,还是定制充满偶像元素的个性物品,这些年,粉丝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丰富而活跃的“民间周边”世界。他们称为“开团”,“同担”们则常常“秒跟”,迅速加入、下单、传播。
年轻人用创意和热情,构建出了沉浸式、强参与感的场景。不少参与者也在思考,即便是“为爱发电”,使用明星IP和官方周边进行二次创作是否已触及侵权边界?当热爱遇见规则,这个迅速崛起的周边市场,未来该走向何方?
粉丝开团自制:“同担”之间共享
“与‘同担’交换物料是件愉快的事,无论是参加活动、观看演唱会,还是偶然遇到‘同担’,我都习惯把随身带的物料送出去。”陈白告诉记者,这样的互动让她收到了许多艺人周边产品。
“大家制作物料越来越‘卷’,几乎不重样。除了用自己设计的图去定制,也有不少是纯手工完成的。”相比之下,陈白更倾向在购物平台选购现成的周边,偶尔也会买些半成品自己组装。“一般一个品类我会准备100份左右,毕竟物料更新速度太快了,互换完后再去下单新的。”
麦宇是一名高中教师,她的开团始于一件自己设计的T恤。去年夏天去参加音乐节时,她穿着这件T恤,意外被好几个人问“哪里可以买到”。
“正好假期有空,我就试着开了一次无盈利的小团,和大家分享。”麦宇说,在几位有经验的“团长”帮助下,第一次开团顺利结束,她还收到了不少反馈。不久后,她看到另一位粉丝制作了一款歌词日历,很多人想拥有,对方却没有精力组织。在几位“同担”的鼓励下,麦宇决定接手这次开团。
麦宇告诉记者,日历作为小物件,除了自用,很多人也会买来送朋友。她起初预想最多制作1500本,“没想到开团后人越来越多,只能不断和厂家更新阶梯报价,最后竟卖出了5000多本”。
为确保质量,从打样到生产,每个环节她都紧盯进度,“过程中我不断让厂家拍现场图,我也好在群里同步给大家”。如今,不少粉丝晒出自己收到的日历,评论区里还常有人留言“没赶上,好可惜”。
身为设计师和五月天粉丝的王子欣,专门为“同担”们设计了一套新春物料包:把经典歌名编成祝福语的春联,印有官方IP的冰箱贴、福字、红包和窗花。在社交平台发起需求调查后,她决定开团,和另一位粉丝分工协作,自己负责设计,对方则负责联系生产,很快便吸引了200余人下单。
“我们开团不为盈利,首先是自己真心喜欢,再和‘同担’们一起分享。”在她看来,这也是粉丝文化的一种体现,“之前我设计的图被‘同担’做成钥匙扣,送到了来看演唱会的明星手里,明星还在微博晒了出来,那一刻真的很开心”。
一些由粉丝精心设计的实用周边,也吸引了不少“路人”的眼光。在江苏苏州工作的杨阳并非王俊凯的粉丝,却被粉丝团开团的一款渐变蓝色行李箱所吸引。
“第一眼就是被颜值打动,到手后发现质量也不错,而且200元左右的价格真的很划算。”杨阳告诉记者,她是在粉丝团第二次开团时跟单的。虽然从预售到收货等了两个多月,但她已经开始期待过年时拉着新箱子回家的场景了。
无论是否盈利都构成侵权
敏锐察觉到粉丝开团自制物料的热情,不少商家也加入了这场充满创意的“周边共创”。经营网店的林仲通过调研,看准了歌手周深的粉丝市场,决定转向销售相关主题的实用型周边。
林仲说,产品的核心在于突出“周深属性”,“我们平时会关注其他粉丝圈的动态,同时结合节日节点和明星自身的IP元素来更新品类”。目前店内正在销售的有活页手账、抱枕、表带、护照夹、地毯等多种实用物品。
记者在电商平台以“明星+物料”为关键词搜索发现,从日常佩戴的发夹、胸针、挂件,到生活实用的水杯、毛毯、抱枕,再到可自行搭配的贴纸、编织配件等,各类周边商品琳琅满目。其中不乏单价仅5元左右的小物件,销量已累计近500万件。
随着创意不断变现,质疑声也随之而来:无论是否盈利,这类使用明星IP或对官方周边进行二次创作并批量生产的物料,是否已经构成了侵权?
几乎所有受访的粉丝“团长”都表达了同样的困扰。“目前一切其实都没有规范。”麦宇坦言,严格来说所有二创开团都涉嫌侵权。自己之所以坚持无盈利开团,既是为了维护社群的生态,也是出于对创作者的尊重。“主唱吴青峰明确说过,不要将他们的照片和手写字体做成商品贩卖,这样就已经不是模糊地带了。”
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指出,从法律角度看,无论是否盈利,未经授权使用了明星IP或官方衍生形象,并进行复制、改编与传播,原则上已构成侵权。“‘无盈利’‘粉丝自制’更多的是实践中的宽容空间,而非法律上的免责。”
来自商家的盗图则是另一重困扰。王子欣发现,经常有商家直接从社交平台盗用热门设计进行生产,她无奈地说,“之所以开团,也是希望对接生产的厂商能够帮助保护生产产品的版权。”麦宇的日历在正式发售前,底图已被盗作手机壳销售,发货后又有商家盗印全本,她不得不采用“发疯式打法”,逐家联系商家要求下架。
这也引出了一个困扰他们的矛盾:当自己的二创作品本身可能侵权时,面对他人的盗用,维权是否底气不足?刘凯提醒说,粉丝二创并不等于“自动放弃权利”。“只要作品本身具有独创性,粉丝仍然可能对其新增的表达部分依法享有著作权。商家盗用可能同时侵犯明星IP与粉丝著作权,二者并不抵消。粉丝完全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创作成果被保护。”
而留给行业未来的思考是:当前,这样的粉丝创作生态体现了年轻群体参与式消费的活力,如何在法律规则范围内,为基于热爱的创意留出空间?
(应受访者要求,陈白、麦宇、王子欣、杨阳、林仲为化名)
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孟佩佩